1月6日,财政部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“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”试点工作的通知》。
两部门明确,到2028年,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,在公路领域创新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和绿色材料,基本形成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,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,推动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提升。
其中附件《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基本要求(试行)》明确提出,服务区充电车位数占小车停车位总数比例应不低于10%,鼓励优先建设超充、快充设施并合理配备移动式应急充电设备。
据了解,试点项目涵盖各地区国道、省道、县道、乡道等各级公路,可以是处于规划、可行性研究、设计、招标(采购)、施工、运营、养护等阶段的公路项目,也可为跨上述多个阶段实施的公路项目。试点时间为3年。
两部门要求,试点组织单位和试点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加强试点任务(项目)落实《基本要求》情况的全过程监管,确保试点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。
电利来直流汽车充电桩:提升服务区充电车位占比!鼓励优先建设超充、快充设施!
| 下一条:电利来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的技巧有哪些? |





鲁公网安备3701020270018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