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》的通知,《通知》提出推进园区绿色低碳转型:实施综合能效提升工程,加快分布式光伏、分散式风电、多元储能一体化布局,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;加强能源梯级利用与余热余压回收,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,参与绿电交 易与绿证、碳足迹管理;完善充电基础设施,推动重卡等场景电动化,发展氢电耦合等新型储能;培育绿色工厂和供应链,创建绿色低碳示范园区,推动工业碳达峰碳中和。
推动绿色安全发展
加快园区绿色设施建设。加强屋顶光伏、分散式风电、多元储能、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的开发利用,探索构建工业绿色微电网、零碳能源供给系统和园区级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。重点加强污水、垃圾、有害物收集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,推进原生资源协同利用,加快园区内固废收集、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建设,积极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。积极建设绿色工业园区,探索建设零碳园区。
鼓励企业绿色低碳发展。推广可再生能源替代、电气化改造、多能联供等措施,提升企业清洁能源消费比重。推动重点用能用水行业的节能节水改造,加强能源梯次利用和水资源循环梯级利用,提高企业能效水效。鼓励企业围绕能源低碳化、资源高 效化、生产洁净化、产品绿色化、用地集约化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,创建绿色工厂。
强化园区生产安全保障。持续完善园区安全生产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工作。依据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,强化项目安全准入管控。加强安全科技支撑,加大安全应急装备配备使用力度。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,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。
提高开放合作水平
开展产业转移发展对接。综合考虑区域优势、能源资源环境容量、市场空间等因素,积极参与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落实企业异地技改搬迁等政策措施,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探索产业转出转入地的利益分享机制,吸引更多企业在园区落地。
加强跨园区联动互助。积极与周边区域开展“总部+基地”“研发+制造”“市场+产品”等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。探索深化伙伴园区、飞地园区等跨园区合作,推动成果异地转化、项目共建、场景共拓,加快跨园区要素流动。
深化国际产业和科技合作。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主动对接国际产业和科技资源,探索建设跨境孵化器、海外研发中心等载体。深化与国家高新区、经开区、自贸试验区等联动发展,推动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、金砖国家的相关机构开展产业和科技跨境合作,促进双向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。
组织实施
加强工业园区发展指导。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地方和园区落实指引要求,及时总结工业园区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果成效,推广园区典型案例,推动制定工业园区相关标准规范。指导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储备,强化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,建立健全工业园区管理机制,促进园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,做好园区运行监测。
促进工业园区交流合作。组织现场交流会、调研深度行等各类活动,推动园区间、企业问交流互动。通过多种媒体方式加强园区高质量发展理论成果、实践举措的宣传分享。以项目合作、平台搭建、行业组织建设等形式,促进园区资源实现广泛连接和高 效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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